RTN许可

TRCU

一、RTN许可(使用许可)

使用下列与易燃易爆或工业危险区域有关的设备需取得RTN许可,这些危险区域可能危及人类和生态平衡。RTN许可授权俄罗斯终端用户启动 上述设备或操作此类设备

  1. 燃气消耗与分配系统;
  2. 化学和冶金产品;
  3. 石油加工和石化工业设备;
  4. 危险化学品;
  5.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设备;
  6. 用于工厂原料的爆炸物;
  7. 非金属矿山和矿业设备;
  8. 加热设备和设施;
  9. 危险品运输对象;
  10. 锅炉控制设备;
  11. 吊装施工设备;
  12. 公路管道运输对象;
  13. 易燃易爆物;
  14. 在压力下运行的设备。

现有的RTN许可签发制度自2014年1月1日起废止,之后采用了关于“联邦法修正案”(2013年3月4日)第22-ФЗ条的修 正法令。

二、备注

自2014年以来,工业安全鉴定报告取代之前的RTN许可(使用许可),该报告在俄罗斯生态、技术和原子能监督局2013 年11月14日第538号指令之后得到采用(2013年12月26日于俄罗斯司法部登记,编号为30855)。ISE(工业安全鉴定) 基本上是与RTN许可相同的程序,因为其基本概念和现行条例仍然遵循1997年7月21日联邦法第116-ФЗ条的规定,除非责 任机构由政府部门转变为注册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