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采用海关联盟委员会2010年5月28日第299号决议后,卫生流行病证书(也被称为国家注册证书)已在海关联盟成员国 内部达成统一标准 。最近已采用“国家注册书”作为该证书的新名称,并且自2012年以来一直由成员国使用。
二、主要国家注册对象根据海关联盟委员会2010年5月28日第299号决议,以下是需要进行国家注册的主要对象。需要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产品在 一份统一的商品清单中列出,此类产品将在海关边境和海关联盟的海关区域内接受卫生和流行病监测。
该清单自海关联盟制定相关技术法规之日起生效,技术法规为特定的产品建立特定的产品卫生安全验证形式(如证书或声明)。
国家注册证书 属于官方文件,证明通过国家注册程序的商品符合EEU海关联盟成员国统一规定的清洁、流行病和卫生要求。 国家注册证书由EEU海关联盟成员国的授权机构颁发。